贴片广告的生存空间
01/04/2012 09:27:00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上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贴片广告的经营权将回归给影院掌握,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
随着电视电影的日益繁盛,网络视频的贴片广告增速惊人,相应的广告收入也水涨船高。广告让观众无可奈何的同时,却让视频媒体、电影院、制作方大为拥护,广告收入于他们而言,各有各的“奶酪”,各有各的利益链,而普通受众简单纯粹的观影诉求却似乎被一再无视。
贴片广告的规定跟之前的“限广令”无异,初衷是想通过约束制片方的权利,让影视广告回归到合理的范畴。不过约束了制片方却给电影院更多掌控贴片广告的空间。这会不会是治标不治本,以结束一种垄断开始另一种垄断的方式来延续贴片广告的生存空间呢?广告总是会以各种形式“潜伏”在现代人的周围,我们还是希望去电影院观影的时候,广告少而精,这样让观影的体验更流畅。
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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