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告里的角色扮演
04/22/2011 13:19:00
广告对于受众来说,是一种说服信息的来源。商家和顾客之间寻在着直接的利益关系,通常给广告沟通带来一定障碍,因此往往需要第三方的一个关系来协助劝服。这也就是广告中的角色扮演,常见的形式有代言人的代言,包括明星和模特、专业机构和专家等等,还有就是产品或者品牌目标受众的现身说法。当然,利用动物或者其他一切物体的拟人化表达也属于一种角色扮演,我们见到的很多创意型广告就经常利用这种形式,取得出奇制胜的沟通效果。
火之鸟认为,角色扮演的重点不仅在于选择哪个第三方来传达说服信息,还在于要根据所选择的第三方的本身特点,怎么去诉求广告信息。找到一个与品牌调性高调契合的第三方,再找到第三方与品牌或者产品的绝妙关联,然才可以成就一个创意性强、广告效果好的角色扮演应用。
第三方也是品牌与受众之间的一个符号,对受众的意识形态有着重要影响,对受众心理产生映射效应。
2011-4-22
- 阅读上一篇: 全新帕萨特:产品适应市场,市场养育品牌
- 阅读下一篇: 不色,做不了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