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要先“会看”再“做”

06/17/2011 15:22:00

 

“会看”是指设计师的审美能力,“会做”是指设计师的软件熟练程度。以此为指标可将设计师划分为四种类:第一种是“会看既会做”的设计师,此类设计师是众多广告设计公司的“抢手货”;第二种是“不会看会做”的设计师,需经过后期培养提高“会看”能力;第三种是“会看不会做”的设计师,需实战经验提升操作能力;第三种是“不会看也不会做”的设计师,此类设计师如果对设计十分热爱的话,则需付出比他人更多努力进行两方面的提升,否则,建议放弃设计这一职业吧。

对于刚毕业或者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多数设计师都居于第二种或第三种情况,但是这两种又有略微差距,两者相对而言,第三种设计师略优于第二种设计师,因为对于引领潮流方向的设计师来说,对于美感的把控及鉴赏力极为重要,如果仅仅是熟练软件,却没有较高审美能力,继而无法拥有改进作品的能力,最终也会导致设计的退化。“会看不会做”者也俗称“眼高手低”者,此类设计师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明明知道作品就差那么一点,可就是不知道这一点作如何修改。所以“眼高手低”者需加强对软件、电脑的掌握,应多多坚持实际操作提高熟练度。

那么,如何培养“会看”的能力呢?在此提出两点建议,以作参考。

一是多看。罗丹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审美能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对于美的“发现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来自于对艺术知识的长期汲取与熏陶,只有深厚的艺术修养,才能迅速发现美,捕捉美的本质,提供源源不断的设计灵感,展现设计才华。因此,要成为审美能力强的设计师,必须“多看”,看名师作品、看艺术展览、看艺术书籍……凡是和艺术、美丽沾边的东西都尽可能的看,修炼自身的才情底蕴,提高艺术品位。

二是多学。每个人从一降生开始,就不断学习动作、语言、表情。学,也称“模仿”,或者“抄袭”,在设计领域,我们一贯强调原创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初学者而言,“模仿”却是走路的第一步。在刚刚进入设计领域时,初学者似婴儿,认真收集专业资料,寻找领域里的设计师高手,从临摹开始,一点一滴地锻炼,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来也会吟”,就在“模仿”的过程中,即使不会做到百分之百,审美能力却会节节高升。并且在学习总结中,最终找到属于自己的设计风格和设计技巧。

其实,不论是何种设计师,“会看”与“会做”都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两手抓”长期任务,希望所有热爱设计的设计师们都能实现心中的目标。

共勉。


20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