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港台电影译名看营销
10/12/2012 13:38:00
关于中港台电影译名的不同,先来直接看例子。
今年的奥斯卡最佳电影《The Artist》,内地翻译成《艺术家》,香港翻译成《星光梦里人》,台湾翻译成《大艺术家》。
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A Separation》,中译《一次别离》,港译《伊朗式分居》,台译《分居风暴》。
昆汀·塔伦蒂诺的《Inglorious Bastards》, 中译《无耻混蛋》, 港译《希魔撞正杀人狂》,台译《恶棍特工》。
可以看出,内地的翻译中规中矩、忠于原文,港台的则是发散式的,这样的结果是,对于观众来说,后者引起的兴趣会比前者的大。港台译名有更具体的卖点,如“伊朗式”、“希魔(希特勒)”,有更能引起心理感受的词语,如“星光”、“风暴”,有更口语化、更具特色的表述,如“撞正”。
港台的这种翻译行为根植于其商业的发达,遵从其“善于一切从消费者出发”的营销理念。借鉴到做广告上,启发也正是这点——从消费者出发。用消费者喜闻乐见的语言,提供更多、更精炼、更符合消费者需要的信息给他们,以引起其心理感受为佳。这样,最终的消费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2012-10-12
- 阅读上一篇: 生活的发想,从繁琐到趣味
- 阅读下一篇: 双向传播:别让新瓶装了旧酒